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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介绍
中德合作妇女再就业项目启动于1999年4月,实施期限为7年。中方实施机构为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德方实施机构为德国技术合作公司。项目第一期实施城市是南京市,中方实施单位是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项目二期已于2003年4月开始。二期实施城市已拓展到本溪市,目标是巩固成功做法,完善不足以及继续在南京引入创新性的理念和方法。
在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形成中,项目突出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理念,关注妇女就业和个性特征,不断探索市场就业、鼓励就业、援助就业的技术手段方法,实现本土化运作,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二、项目做法
1.以培训为先导,引入国外先进的工作理念和技术方法。项目实施以来,工作人员接受了需求分析、社会性别、关键素质、职业指导、公共私营合作、人员租赁等方面的专题培训。
2.以项目示范点为载体,积极探索促进就业新模式。
(1)职业培训。综合运用培训需求分析、小班化、互动式、培训效果评估等方法,项目一期共开办商贸营销、家政(初、中级)、办公文员与网页设计共5期示范培训班。项目二期将继续支持“平面设计”、“涉外中级家政”这两个示范班的工作,以我市失业女青年就业见习计划为试点,将职业培训延伸到企业具体的工作岗位中去。
(2)职业指导。2000年9月,我市建立了针对妇女就业的职业指导室。在项目的带动下,市、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市工会、市妇联、街道、社区相继建立了“妇女职业指导室”。全市初步形成了职业指导工作网络。项目将引进德国的职业能力测试软件“工作实验室”。目前,对该软件的改进工作正在规划中,我们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将该项目运用于妇女职业指导室。
(3)职业介绍。项目引入兼顾社会责任意识的人员租赁的新模式,选择南京鼓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江苏汇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示范点。
(4)创业促进。南京市采用了新的创业培训教材和大纲,引入了新的培训方法,创业培训规模不断扩大,成立了专家志愿者服务团,建立了创业指导室,及时帮助下岗失业妇女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发挥整体合力,优势互补,共同推动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工作。市劳动保障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了“市促进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协调小组”,定期开展活动,及时沟通信息,研究解决问题。
4.加强宣传工作,扩大项目的社会影响和示范效应。项目在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站开设了自己的网页,编印出版了项目刊物、专题片、培训教材、画册、宣传页及展板等,并于2004年3月11-12日成功举办了“中德合作妇女再就业项目经验交流会”。
三、启示
1.项目通过在劳动就业领域的合作,达到学习、借鉴的目的,逐步实现“以人为本”的社会化、个性化就业服务。
2.加深了对西方国家发展职业培训、促进劳动力资源素质提高从而实现劳动力资源有效配置的成功经验。
3.促进就业不仅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必要的资金投入,同时也需要先进的技术方法。
4.通过项目的实施,打造了一支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的劳动保障工作队伍。
四、发挥项目示范作用,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按照“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的要求,继续引入德国等发达国家促进就业先进经验,完善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扩大宣传,积极推广项目经验和成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发挥整体合力和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实现项目可持续发展,共同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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