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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与社会保障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与就业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社会保障(主要是各种社会保险,以及包括补充保险和其他职业福利)通常以就业为条件,而劳动者的就业则需要有相应的社会保障。
一方面,没有社会保障,个人在就业市场上的风险与生活风险便肯定会因市场竞争等原因而增大,不安全感不仅构成劳动者的巨大压力,而且必然影响其正常的工作与生活安排,最终损害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及正常生活。因此,社会保障是解除劳动者后顾之忧并提升其安全预期的不可替代的手段。
另一方面,如果就业不足,失业率便必然高居不下,最终直接损害着社会保障的经济基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资金来源是雇主与劳动者的缴费,而这种缴费又建立在劳动者就业的基础之上,愈是充分就业,缴费单位与缴费个人就愈众,所筹集的社会保障基金也就愈多;反之,如果失业率偏高,则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亦会减少,而需要支付社会保障待遇的人会增加。
因此,在制度安排与政策实践中,不应当将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对立起来,而应当将它们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一个国家的健康、持续发展,离不开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维系和促进就业政策的推动,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仍将长期过剩的国家而言更是如此。
二、就业与社会保障都是中国需要优先考虑并妥善处理好的重大问题
中国正处于一个从农业社会迅速向工业社会迈进、从改革普惠走向财富或利益分割的时代,就业不足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正在成为中国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
在就业方面,中国的劳动力总量比所有发达国家的劳动力总和还要多,而就业弹性却在持续下降,就业岗位的供给明显不足,劳动力资源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将处于严重过剩状态,失业率的持续攀升在现阶段将难以避免。从现实出发,城镇中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游离于正式的劳动组织之外,就业岗位的不稳定性日益明显;政府面临的不仅要考虑城镇新增劳动力、结构调整中需要转移的劳动力和迫于竞争压力不断裁减的劳动力的就业岗位,还要考虑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农业劳动力向非农领域大规模转移的就业问题,城镇劳动力与乡村劳动力构成了我国现阶段乃至相当长时期内的双重就业压力。
在社会保障领域,传统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新制度的建设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这一保障体系仍然是残缺的,制度安排中的缺漏甚多,需要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的社会问题仍然未得到解决。例如,现阶段需要帮助的困难人口约有12亿,其中乡村困难群体约9000万,城镇困难群体约3000万,而被新的社会保险制度覆盖的工业劳动者还不到应当覆盖人数的50%,等等。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正在损害着公平的竞争环境,并直接影响到了这一制度的效能发挥,亦明显地不利于推进积极的就业政策。
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拉大的现实,决定了充分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客观上成为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不可替代的两个重要支柱,是政府必须给予优先考虑并需要妥善处理的重大问题。
三、社会保障可以成为充分就业的促进机制并发挥应有的作用
社会保障是一种独立的制度安排,并且有着自己独特的运行规律,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保障可以不关注就业或者与就业政策脱节。
中国的现实国情,决定了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应当具备并发挥出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功能。
首先,中国需要建立一个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是确保统一劳动力市场健康发育并不断成长的重要基础。
其次,中国需要将失业保险向就业保障机制转化,这是社会保障制度发挥促进就业功能的重要方面。
再次,增进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适应性与有效性,已经成为中国现阶段发挥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并维护就业增长功能的必要举措。
总之,中国已经走到了这样一个时期:一方面,不促进就业的增长便难以维持经济的持续增长,不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便很难缓解现阶段就业压力持续扩张的局面,也很难顺应不可逆转的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进程;另一方面,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将难以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贫困、失业、下岗等诸多社会问题,亦不利于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因此,确保积极就业政策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协同发展是中国现阶段乃至相当长时期内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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