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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与再就业
    熊志军(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分配局局长)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中国转轨经济中的再就业问题,是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必须付出的代价之一。债务负担过重、富余人员过多、社会包袱沉重,是国有企业在进入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难点,其中尤以富余人员的消化最为困难。

      一、减人增效与扩大就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两难选择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长期实行的是低收入高就业政策,减少了社会就业的压力,但实际上是将显性失业隐性化,把社会失业人口转到了企业,由此造成国有企业富余人员过多、劳动生产率低下,缺乏竞争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以及对外开放的深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而国有企业赖以生存的软预算约束条件,由于财政和信贷体制改革不复存在,这就使得国有企业内部效率低下的矛盾进一步暴露出来,不进行减人增效国有企业就不能进入市场,就没有竞争力。为了改变国有企业的这一状况,中央政府 1997年就明确提出了 “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方针,通过一系列结构调整和改革措施,分离分流企业富余人员,这是中国政府和国有企业在经济转轨时期面临的一项极为特殊的任务。从宏观经济目标来看,政府增加就业的任务比任何一个国家更繁重;但从国有企业微观要求来看,又必须通过推进减人增效的改革扭转国有企业效益低下的状况,如果国有企业没有竞争力,不仅难以保持经济发展的速度,而且还将使就业问题变得更为严重。这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特有的两难选择。

      正是基于对中国就业形势和国有企业富余人员状况的认识,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与减人增效:成效和问题

      国有企业的减人增效与结构调整是密切联系的。根据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精神,国有企业的结构调整包括:1.兼并破产,使一部分已经丧失竞争力的企业逐步退出市场;2.部分中小企业改制出售为非国有企业,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3.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组改制成为产权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或上市公司;4.联合(合并)重组或分拆重组、合资合作等等。经过前一阶段的结构调整,国有企业的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从1998年至2002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户数从64737户减少到41125户,减少36.5%;从业人数从4326万人减少到2733万人,同时也减少36%;劳动生产率从29556/人.年提高到65749/人.年,提高2.22倍;实现的效益从525亿元增加到2632亿元(附相关图表)。

      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中的减人增效一般是通过四条途径进行的:一是下岗进入再就业中心,这是前几年社会保障体制还没有建立时的一种过渡性制度安排,由于当时社会失业保险没有建立,社会还没有能力承接大量失业人员,为使国有企业内部的富余人员尽快分离出来,在企业内部建立再就业中心,下岗人员进入中心后,三年内由企业为职工提供基本生活费,困难企业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则由财政、社保和企业三家共同承担。下岗职工如果在再就业中心没有实现再就业,三年期满之后将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进入社会失业保险。随着社会失业保障体制的建立,再就业中心在一些地区已陆续关闭,新增下岗人员开始直接进入社会失业保险。二是经济性裁员,如中石油、中石化以及其他一些效益相对较好的企业,在重组改制过程中通过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的办法,分流富余人员。三是企业内部提前退养。即对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提前离开岗位,一般据法定退休年龄为5年,企业在职工正式退休前发给生活费,直至退休进入社会养老保险。四是兴办各种经济实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1998年以来,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劳动保障部统计,从1998年到2002年底,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累计达到2714万人,其中90%左右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先后有1865万人出中心,其中1800万人通过各种渠道实现了再就业。中石油、中石化等一些优势企业减员分流工作成效明显。据了解,2001年,中石化、中石油通过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措施,分别减员21.37万人、35万人。实施分流减员后,企业降低了人工成本,优化了职工队伍,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如中石化公司通过减员分流,仅工资总额一年就可节约34亿元。

      在优势企业减员增效的同时,为使丧失竞争能力的企业能够退出市场,国家通过政策兼并破产,逐步建立企业的市场退出通道。先后重点解决了纺织、煤炭、有色、冶金、军工等重点行业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的关闭破产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安置职工、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的政策措施。1997年到2002年,全国共安排兼并项目1679户,关闭破产项目2846个,减员增效项目789户,核销银行呆坏账准备金2407亿元,涉及职工约1100万人,其中在职职工约800万人,离退休人员约300万人。据估算,目前全国已有将近一半需要退出市场的国有大中型特困企业和资源枯竭矿山实施了关闭破产,一些沿海省市的历史遗留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一大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和资源枯竭的矿山关闭破产,消除了亏损源,对促进企业和行业脱困、加快行业和地区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产业升级、改善国有经济的整体质量,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由此也带来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结构调整的加速进行,越来越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加入到劳动力后备军队伍,社会再就业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与其他就业群体相比,再就业年龄、知识结构、等方面都处于劣势,加上部分职工就业观念没有转变,因此再就业难度更大。但这部分人由于家庭的负担更重,对社会稳定的影响最大,就业的需求往往最为迫切。

      三、国有企业减人增效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从当前我国加入WTO之后的竞争形势来看,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依然任重道远,减人增效任务并没有完成。据2002年对12家中央企业的抽样调查,富余人员占职工总数的40%左右,前几年的分离分流减少了约16%的富余人员,还有24%左右的富余人员需要进一步分流安置(附表一)。我国排名世界500强第86位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营业额达404亿美元,人均营业额为4.27万美元,在国内企业中可以称得上是大而强,但与美国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相比,营业额仅为其五分之一,人均营业额仅为其二十分之一。从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来看,缩小国有企业在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方面的差距,减员增效是必由之路。特别是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实现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解决国有企业的人员负担更是势在必行。另一方面,从结构调整的要求来看,各地还有一大批长期积累的急需关闭破产的企业没有退出市场,主要的难点就在于企业职工难以妥善安置。据初步调查了解,目前全国还有约2500多户资源枯竭矿山和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需要退出市场,涉及银行呆坏账准备金2400亿元、职工500多万人。

      如何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好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工作,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严峻挑战,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新的课题。

      四、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的优势,把减人增效的改革与促进再就业结合起来

      在2002年9月的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促进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政策,就是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并且允许企业用国有净资产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对国有企业利用“三类资产”安置富余人员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给予三年免征所得税的优惠。这项政策不仅为国有企业减人增效开辟了更广阔的途径,也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1.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为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有利于缓解下岗失业与社会再就业的矛盾。相当部分国有大企业在前期改革中,进行了主辅分离,但分离后的辅业只是进行了独立核算,并未改变产权关系,通常还是全资的国有企业,沿用的仍然是传统的固定用工制度,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没有根本改变,因此实际上这些富余人员并没有从原主体企业真正脱离出来,一旦经营困难,原企业仍然要对职工承担无限责任。新的政策要求国有企业分离的辅业必须改制,成为产权多元化的经济实体,有条件的应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同时与安置的富余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实行市场化的用工制度,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切断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国有企业与职工的关系,既达到减人增效的目的,又可以减小社会再就业的压力。

      2.有利于发挥国有企业的潜力,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国有企业在有形资源(资金、设备、人才等)和无形资源(品牌、信誉、技术等)方面都具有很多优势,充分利用这些优势把下岗职工组织起来实现就业,比职工个人白手起家去创业要更为有效。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可以发挥国有企业内部各种资源的潜力,将国有企业内部一些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等利用起来,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创业的条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3.有利于国有大企业内部的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中小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已经进行了大量探索,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国有大企业内部的产权制度改革如何进行,还有待进一步探索。一些国有大企业通过对内部的优质资源进行重组之后,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吸收社会投资者实现产权多元化。这种改制方式带来的一个最大问题是,没有进入上市公司的存续企业难以生存发展,往往成为上市公司的包袱。如何解决国有大企业中的存续企业和其他非主业资产进入市场的问题,可以说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政策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通过运用国有资产支付经济补偿的办法,可以吸收企业员工参股或购买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在这些领域的有序退出,从而使国有大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4.有利于国有企业的结构优化。国有大中型企业在结构上普遍存在大而全、大而杂的问题,由此造成主业不突出,核心竞争力不强。形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社会分工不发达的情况下,企业追求自成体系;二是为了安置富余人员,兴办了许多经济实体、发展多种经营。如何消化这些历史形成的包袱,也是提高国有大企业竞争力必须解决的问题。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可以使国有大企业中那些与主业关联不大的经济实体逐步与主体企业脱钩,进入市场独立发展,主体企业则可以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主业,使不合理的结构得到优化。

      5.有利于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国有大企业的改革,必须在稳定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大企业的不稳定,必然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因此稳定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大量富余人员直接推向社会,职工难以接受,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也难以承受,对企业和社会的稳定都将产生不利的影响,最终可能会影响企业减人增效的改革顺利推进。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可以使减人增效与增加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大大减小国有企业改革带来的社会震动,是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一个创举。

      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富余人员的安置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改革目标的实现最终取决于劳动力的完全市场化。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采取多种方式,经过多方面的努力。国有企业不可能在一切社会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推进改革,只能在实践中不断克服市场化改革中的障碍,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改革也是这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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